1、怀孕期间能否办理离婚
在女人怀孕期间能否进行离婚,具体状况因事而异:
1、假如孕妇期望通过协商方法达成离婚共识,那样其与配偶可以自主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,随后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申请手续。
2、若须提起诉讼来寻求离婚解决方法,依据法律规定,原则上只有等到女方孕期结束后,男适才享有发起离婚的权利;
然而,假如女方坚持提出离婚请求,或者法院经审判觉得确实拥有受理男方离婚诉求的必要理由,亦可例外处置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二条
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能提出离婚;但,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觉得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六条
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。
2、怀孕期间能刑事拘留吗
在孕妇怀孕期间,一般情况下不会实行刑拘手段。这主要来自于国内法律一直秉持对人权与女人权利,特别是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所享有些特殊权益的保护理念。这一原则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中得到了明确体现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二条
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,可以取保候审;对患有紧急疾病、生活不可以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,可以监视居住。
当女人身怀六甲之时,关于是不是应予离婚的问题,需要基于双方之间的谈判与协商,或者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来进行决定。在此状况下,孕妇可以选择以协议方法解除婚姻关系,具体操作过程为需要双方签订有关协议,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正式办理手续。然而,在采取司法渠道解决婚姻纠纷的过程中,男方一般只能在怀孕期结束之后才能行使提出离婚的权利,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,比如若是女方主动需要离婚,或者经由法院裁定有必要提前处置离婚事宜,则或许会出现例外状况。